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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MSD109120010 高雄營運處110年高屏地區企客室內品質改善工程(第一期)
公告類別 | 民 民間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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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案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招標序次 | 第1次公告 |
中文標的名稱 | CBMSD109120010 高雄營運處110年高屏地區企客室內品質改善工程(第一期) |
招標單位 | (加值會員專用) |
招標單位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數量摘要 | 1式 |
公告日期 | 2020/12/24 上午 12:00:00 |
領標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投標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領標及投標期限 | (加值會員專用) |
開標日期 | 2021/1/5 下午 03:00:00 |
開標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履約期限 | (加值會員專用) |
定額押標金 | (加值會員專用) |
招標文件費(現場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招標文件費(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系統使用費(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須提供本【計點發包建設工程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答標書以利投標廠商規格標審 核。(二)投標廠商須無不誠信行為之紀錄。(三)須提供中華電信相關購案資通安全附加條款規定投標廠商須具備之特定資格文件。(四)乙級(含)以上電氣承裝業者或乙級以上電信工程業者(具備NCC核發登記執照)。(五)本案投標商須符合下列其中之任ㄧ條件(1.或2.或3.或4.),其資格標文件已審查合格者,本次無須再提供投標廠商資格標審核相關文件資料,得直接參予價格標開標等相關作業:1.曾參與本營運處107年、108年或109年企客室內品質改善工程任乙期之投標廠商。2.經購方行動通信基地台計點發包工程合格廠商選商審查合格並登錄於各區營運處之廠商。3.須為3G或4G轉發器國內設備商,投標時須檢附曾銷售購方(含工程案或轉發器設備採購案)且用於本案之3G或4G轉發器累計達500台以上銷售、出貨實績證明文件。4.最近三年內曾從事行動電話基地台或室內涵蓋轉發器建設之工程建設商,投標時須檢附曾辦理購方基地台工程建設30站以上或室內涵蓋轉發器工程建設100站以上之實績,並依據本規範4.1條第1項之規定提出證明文件。(六)上述投標商所提供之證明文件須為中文或英文,並包含下列項目:1.客戶名稱及地址。2.日期。3.物料數量及合法進口證明文件(各型饋纜進貨數量及證明文件,產地及出貨地點須非大陸地區,否則視同資格不符。)(七)投標商另須依據本規範第4章4.1節第2項之規定,提出基本施工能力證明文件。 |
補充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取消公告日期/說明 |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